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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研究

关于建立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学科组评委库的通知
来源:SRC-18 时间:2008-03-14

邵院科通[2008]1

院属各单位:

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省评审委员会”)拟建立学科组评委库。省评审委员会的各项评审工作的评委从评委库中随机抽取产生。有关推荐评委的条件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推荐评委的条件:

(一)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纲领、基本路线,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正高职称、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和较大学术影响的学术带头人。

(三)已离退休人员不进评委库;

二、注意事项:

(一)评委库分8个学科:

马列·科社类、哲学类、经济类、管理类、法学类、教育类、文学艺术类、史学类。

(二)评委名额分配:

湖南师大、湖南大学、中南大学、湘潭大学每个学科6名,共计每校48名;其它本科院校、党干校每个学科(指评委库所设以上8个学科)为2-4名,共计16--32名;专科、职高院校每校各2—3名;省直有关单位各若干名。各单位应遵循宁缺勿滥的原则,认真挑选、推荐。

(三)各单位名额中含省评审委员会成员。

(四)推荐程序:所推荐的评委由本人提出自荐申请,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校学术委员会讨论、审定、盖章,报省评审办。

(五)所推荐评委由省评审委员会终审决定。

(六)注意填写好有关表格,以下两表均需纸制和电子表格。

1、由自荐评委本人填写《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学科组评委库推荐专家情况表》

2、由单位填写《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学科组评委库推荐专家情况单位汇总表

3、填写以上两表中“所属学科、子目、代码”栏请参见《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评审委员会学科组评委库推荐专家所属学科及数据代码表》。

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的评委推荐工作。各单位报送省评审办的时间为:2008310日以前(星期六、日除外)。联系人:王玉林。

 

                          

科 技 处

                                    2008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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