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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学院科研工作量计算试行办法( 讨论稿 )
添加时间:2008-03-14 来源:邵阳学院  字体:  
 
第一条 为鼓励全院教师在认真搞好教学的同时,积极开展科研工作,从而促进整体水平的提高,特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本院实际,制订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
第二条

因科研成果和科研立项学院已出台相应的奖励和配套政策,故本办法只是对教职工的科研工作进行定量评价,不再重复奖励。

第三条 科研工作量每年计算一次,但计算范围为近三年。
第四条

科研工作量按标准单位计算。各项成果独立完成按 100% 计算,对于合作完成的成果,由本院主持人负责分配。若主持人为外单位的,排名第二及其以后者,一般不计工作量。

第五条 各项指标只取最高值,不重复计算。
第六条 获奖成果、鉴定成果、专利、论文、引文、转载、课题计划书需向所在单位提交原件和复印件。
第七条

若科技成果转化为经济效益,则以院计财处财务报表记录的数字为准。

第八条 科研工作量具体计算标准如下:
 

(一)自然科学成果奖

1 、获奖成果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四等奖
( 1 )国家级科技奖 2000 1500 800 400
( 2 )省、部级科技奖 1200 600 300 150
( 3 )厅、局级成果奖 150 80 40 20

2 、鉴定成果

(1 )通过国家级鉴定     100
( 2 )通过省、部级鉴定     50
( 3 )通过厅、地市级鉴定     20
3 、授权专利(取得专利证书的专利)
( 1 )发明专利     250
( 2 )实用新型专利     50
( 3 )外观设计专利     30
(二)社会科学成果奖 (含五个一工程奖和教学成果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四等奖

1 、国家级成果奖 1500 1000 600 300
2 、省级成果奖 800 400 200 100
3 、厅、局级成果奖 100 60 30 20
对以上成果奖,没有等级的特等奖视为一等奖,特别奖视为三等奖,优秀奖原则上视为四等奖。
(三)著作

专著: 8/万字

编著: 5/万字

(四)教材

1 、全国统编教材(由教育部组织编写)按编写数 15/ 万字

2 、省内统编教材(由教育厅组织编写)按编写数 10/ 万字
3 、国内三所以上大学合编教材 按编写数 6/ 万字
(五)学术论文 (至少 1500 字,不含文摘、文摘综述、知识介绍、科普文章、新闻报道、译文、史志、科技新闻、考试大纲、教学大纲、复习资料、习题集 [ 库 ] 、教学体会、会议综述,以及在各种形式的杂志增刊上发表的论文)。
1 、源刊发表的论文
( 1 )在 Nature 和 Science 上发表的论文 1500
( 2 )其他国际学术期刊(非 SCI 、 EI 源刊) 500
( 3 )国家级学术刊物( A 类) 100
( 4 )国家级学术刊物( B 类) 50
( 5 )国家级其它学术刊物(自标核心期刊) 30
( 6 )省级学术刊物 20
2 、被收录、摘录的论文
( 1 ) SCI 收录(光盘版) 150
( 2 ) EI 收录(光盘版) 120
( 3 ) ISTP 收录或 SCI 、 EI 网络版收录 100
( 4 )一般国际文摘( CA 、 PA 、 MA 等)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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