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报送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厅函〔2006〕45号)、湖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报送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的通知》(湘教通〔2007〕122号)文件精神,教务处拟组织开展全校实验室相关信息统计数据的统计和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是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的重要依据,因此必须保证填报质量,应能充分地展示我校实验室、实验教学的建设和管理水平,充分地反映各实验室的运行效益。
2、本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时间为:2006-2007学年,即从2006年的9月1日到2007的8月31日),内容包括实验室建设水平、实验室运行效益等,具体统计内容见附件4-14。
3、本次信息统计数据填报工作由各系统一组织,以建制实验室为单位进行填报。各单位负责实验室工作的系主任组织开展该项工作;各实验室应指派一名实验技术人员作为实验室信息管理员,并负责联络工作。信息管理员人选确定后填写《实验室信息管理员信息表》(见附件15)并于9月15日前发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4、各系在填报之前,必须首先完成实验室、实验分室(研究室、测试室等)以及实验项目的编号工作。为便于填报,我们绘制了Excel表格(详见附件4—14,请到下载专区下载),请按要求填写这些表格即可,各表格的填写说明和实验项目的编号方法详见附件1,实验室和实验分室(研究室、测试室等)编号见附件2。
5、信息统计数据材料填写完成后,请各系负责实验室工作的系主任组织汇总、审核后,将附件3-14等表格于2007年9月20日前发送至我处实验室管理科。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实践教学科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曾东和
联系电话:5305955,13135399799
E-MAIL:zdh13873939598@163.com
教 务 处
2007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