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做好教育部第一类特色专业建设点申报工作,现将教育部教高司函〔2007〕164号《关于启动“第一类特色专业建设点”遴选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根据教育部通知精神,第一类特色专业建设点按中央部委所属高等学校和地方高等学校分配名额,分开操作,其中,中央部委所属高校安排850个(其中50个用于与工程院共建),地方高校安排1650个。原则上有毕业生的本科专业才能申报第一类特色专业建设点。
2、各相关系要高度重视特色专业建设点申报工作。要按照教育部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申报材料。填写《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申报书》。申报书一式6份连同电子文档,于2007年11月6日前交教务处,逾期不再受理。
3、学校于2007年11月7日组织评审。2007年11月9日上报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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