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江源和李治丹2名本科学生开除学籍的拟处分通知
邵院教通[2007]089号
湖南省邵阳学院 http://www.husyu.net 2007-09-21 文章来源: [字体:大 中 小]
在2007年9月15日上午10:10—12:10《C语言程序设计》课程考试中,信息与电气工程系2006级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本科专业40号学生江源请信息与电气工程系2006级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本科专业45号学生李治丹代考。根据《邵阳学院学生考试违纪作弊处理条例》(邵院政字[2007]74号)第三条第三项之规定,经研究决定,拟给予江源、李治丹2名本科学生开除学籍处分。如对处分不服,可以在接到本通知书起5个工作日内向教务处提出申辩,逾期不予申辩,视为默认。
教 务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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