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7年上学期期末考试中,李婷婷等10位专科学生考试违纪作弊(名单附后)。根据《邵阳学院学生考试违纪作弊处理条例》(邵院政字[2006]18号)之规定,经研究决定,拟给予李婷婷、邓昀、杨真、毛德金、王玮、刘林、张俊奇、周兴、吴雅、谭艳艳共10位考试作弊专科学生留校察看处分,其相应课程考试成绩无效,不能参加正常补考。如以上学生对处分不服,可以在接到本通知书起5个工作日内向教务处提出申辩,逾期不予申辩,视为默认。
教 务 处
2007年9月24日
附件:考试违纪作弊学生名单
李婷婷,城市建设系2005级园林专科专业13号学生,在7月9日下午14:30—16:30《法律基础》课程考试中挟带纸条。
邓 昀,经济与管理系2005级物流管理专科专业18号学生,在7月9日下午14:30—16:30《法律基础》课程考试中挟带纸条。
杨 真,城市建设系2005级房屋建筑专科专业57号学生,在7月8日上午8:30—10:30《混凝土结构》课程考试中挟带纸条并抄袭。
毛德金,信息与电气工程系2005级计算机应用与维护专科专业02号学生,在7月11日上午8:3010—:30《现代软件工程》课程考试中挟带纸条并抄袭。
王 玮,信息与电气工程系2005级计算机应用与维护专科专业03号学生,在7月11日上午8:30—10:30《现代软件工程》课程考试中挟带纸条并抄袭。
刘 林,信息与电气工程系2005级计算机应用与维护专科专业09号学生,在7月11日上午8:3010—:30《现代软件工程》课程考试中挟带纸条并抄袭。
张俊奇,信息与电气工程系2005级计算机应用与维护专科专业15号学生,在7月11日上午8:30—10:30《现代软件工程》课程考试中挟带纸条并抄袭。
周 兴,信息与电气工程系2005级计算机应用与维护专科专业22号学生,在7月11日上午8:3010—:30《现代软件工程》课程考试中挟带纸条并抄袭。
吴 雅,外语系2005级商务英语专科专业104号学生,在7月9日下午14:30—16:30《法律基础》课程考试中挟带纸条。
谭艳艳,中文系2005级语文教育专科专业36号学生,在7月11日上午8:30—10:30《古代文学》课程考试中挟带纸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