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7年下学期正常补考考试中,田斌、冯炜坤、文承志、伍亮、刘良美、艾文俊、曾帅、胡克勤共8位本科学生考试违纪(名单附后)。根据《邵阳学院学生考试违纪作弊处理条例》(邵院政字[2006]18号)之规定,经研究决定拟给予田斌、冯炜坤、文承志、伍亮、刘良美、艾文俊、曾帅、胡克勤共8位本科学生严重警告处分,其相应课程考试成绩无效。如以上学生对处分不服,可以在接到本通知书起5个工作日内向教务处提出申辩,逾期不予申辩,视为默认。
教 务 处
2007年9月24日
附件:考试违纪学生名单
田斌,体育系2006级体育类本科专业184号学生,在9月15日上午08:00—10:00《大学英语》课程考试中携带手机,未上交至指定位置。
冯炜坤,城市建设系2004级土木工程本科专业008号学生,在9月15日上午08:00—10:00《基础工程》课程考试中携带手机,未上交至指定位置。
文承志,理学与信息科学系级信息与计算科学本科专业031号学生,在9月15日上午10:10—12:10《程序设计与计算方法》课程考试中携带手机,未上交至指定位置。
伍亮,理学与信息科学系2005级信息与计算科学本科专业 037号学生,在9月15日上午10:10—12:10《信息论基础》课程考试中携带手机,未上交至指定位置。
刘良美,经济与管理科学系2006级管理科学本科专业 020号学生,在9月15日上午10:10—12:10《程序设计与计算方法》课程考试中携带手机,未上交至指定位置。
艾文俊,信息与电气工程系2005级电子信息工程本科专业002号学生,在9月16日上午10:10—12:10《电磁场与电磁波》课程考试中携带手机,未上交至指定位置。
曾帅,城市建设系2005级土木工程本科专业080号学生,在9月16日下午14:30—16:30《土木工程材料学》课程考试中未经监考老师允许,强行将答卷纸带出考场。
胡克勤,信息与电气工程系2005级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本科专业 051号学生,在9月16日下午16:30—18:30《概率论与数理统计》课程考试中携带手机,未上交至指定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