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2006年下学期期末考试定于2007年1月20日至25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教学单位和相关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期末考试工作。考试前,各系要组织教师认真学习《邵阳学院考试命题、阅卷评分与成绩评定实施细则》、《邵阳学院监考人员守则》、《邵阳学院考场规则》和《邵阳学院学生考试违纪作弊处理条例》等文件;要组织学生认真学习《邵阳学院学籍管理规定》、《邵阳学院考场规则》和《邵阳学院学生考试违纪作弊处理条例》等文件。
2、各任课教师必须在2007年1月15日前结束新课,各系自行组织的考试要在2007年1月19日前完成(考前一周须向教务处学籍与考试科报送组考方案2份和A、B试卷各一套)。
3、各专业各年级期末统考课程原则上控制在5门以内(含5门),各系要在2006年12月30日前核对完毕期末考试课程和学生人数,同时将监考教师名单报送教务处学籍与考试科。
4、各系要依据《邵阳学院考试命题、阅卷评分与成绩评定实施细则》的要求组织教师认真命题,试卷名称要与课程名称同名,且同课必须同卷,经教研室主任和系主任签字同意后由系教务秘书于2007年1月12日前统一交教务处学籍与考试科。
5、所有监考人员要遵守考试安排,不能随意请人代替监考,如有特殊情况,需请人代替监考的要提前报教务处学籍与考试科批准。
6、各系负责人和学生辅导员要对本系学生所在考场进行巡查,任课教师应到所任课程考场巡考。监考教师要严格遵守监考守则,既要严格要求学生,更要关爱学生,尽量将学生违纪作弊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学生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杜绝违纪作弊,对考试违纪作弊的学生将严肃处理。
7、考试结束后,各系教务秘书要及时到考务办公室领取试卷袋,并及时组织教师集中阅卷,公共课程要采取流水作业的方式阅卷。所有考试试卷必须在2007年1月28日前阅毕,并上交成绩单和课程教学文件,各系教务秘书必须在2007年1月30日前将所有成绩报盘到教务处,同时报送课程考试纸质成绩单,没有及时上交成绩单的课程将按学校有关文件扣减教学工作量。
8、课程复习、命题、制卷、考试、阅卷等环节严防试卷泄密,违者,将追查相关人员责任。
9、请学生工作处通知承担教室卫生的人员确保考试期间教室的清洁卫生,为考试创造干净、舒适的环境。
10、毕业生和毕业后一年内的学生补考安排在2007年3月份的最后一周周末 (特殊情况顺延),正常补考安排在新学期第三周周末。
邵阳学院教务处
2006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