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7年上学期期末考试中,张蕾蕾等17位本科学生考试作弊(名单附后)。根据《邵阳学院学生考试违纪作弊处理条例》(邵院政字[2006]18号)之规定,经研究决定拟给予张蕾蕾、刘效之、周丽君、陈丹枫、陈艳飞、康世昌、黄国祥、沈序海、严星星、陈志娟、陈赛琼、杨慧、韩鲁宁、张嵩、庄学静、李颖、张斯颖共17位本科学生留校察看处分,其相应课程考试成绩无效,不能参加正常补考。如以上学生对处分不服,可以在接到本通知书起5个工作日内向教务处提出申辩,逾期不予申辩,视为默认。
教 务 处
2007年9月24日
附件:考试作弊学生名单
张蕾蕾,理学与信息科学系2006级物理本科专业32号学生,在7月8日上午8:30~10:30《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考试中夹带纸条,并与旁坐同学互看纸条内容。
刘效之,信息与电气工程系2005级通信本科专业81号学生,在7月11日下午14:30~16:30《数学物理方程》课程考试中夹带纸条;
周丽君,信息与电气工程系2005级通信本科专业32号学生,在7月11日下午14:30~16:30《数学物理方程》课程考试中夹带纸条;
陈丹枫,信息与电气工程系2005级通信本科专业27号学生,在7月9日下午14:30~16:30《法律基础》课程考试中将夹带纸条;
陈艳飞,经济与管理系2005级管理科学本科专业12号学生,在7月9日下午14:30~16:30《法律基础》课程考试中抄袭纸条;
康世昌,信息与电气工程系2005级电气本科专业123号学生,在7月9日下午14:30~16:30《法律基础》课程考试中抄袭纸条;
黄国祥,信息与电气工程系2006级通信本科专业33号学生,在7月9日上午8:30~10:30《大学英语》课程考试中夹带复印资料并抄袭;
沈序海,机械与能源工程系2005级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本科专业86号学生,在7月9日上午8:30~10:30《材料力学》课程考试中夹带纸条并抄袭;
严星星,艺术设计系2005级艺术设计本科专业211号学生,在7月11日下午14:30~16:30《设计概论》课程考试中夹带纸条并抄袭;
陈志娟,音乐系2006级音乐表演本科专业03号学生,在7月11日上午8:30~10:30《大学语文》课程考试中夹带纸条并抄袭;
陈赛琼,音乐系2006级音乐表演本科专业02号学生,在7月11日上午8:30~10:30《大学语文》课程考试中夹带纸条并抄袭;
杨 慧,音乐系2006级音乐学本科专业32号学生,在7月11日上午8:30~10:30《大学语文》课程考试中夹带纸条并抄袭;
韩鲁宁,音乐系2006级音乐学本科专业07号学生,在7月11日上午8:30~10:30《大学语文》课程考试中夹带纸条并抄袭;
张 嵩,音乐系2006级音乐学本科专业43号学生,在7月11日上午8:30~10:30《大学语文》课程考试中夹带纸条并抄袭;
庄学静,音乐系2006级音乐学本科专业42号学生,在7月11日上午8:30~10:30《大学语文》课程考试中夹带纸条并抄袭;
李 颖,音乐系2006级音乐学本科专业110号学生,在7月11日上午8:30~10:30《大学语文》课程考试中夹带纸条并抄袭;
张斯颖,音乐系2006级音乐学本科专业88号学生,在7月11日上午8:30~10:30《大学语文》课程考试中夹带纸条并抄袭。